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2017年广东省海洋渔业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科技攻关与研发类项目检查与验收工作的通知 - 2019-4-16

粤海渔(学)〔20198
关于开展2013-2017年广东省海洋渔业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科技攻关与研发类
项目检查与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有效地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供科学支撑,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绩效,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广东水产学会对2013-2017年广东省海洋渔业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科技攻关与研发类项目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验收范围
2013-2017年立项的广东省海洋渔业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的科技攻关与研发类项目(未结题验收)。
二、项目检查
学会组织对2017年度立项的广东省海洋渔业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科技攻关与研发类项目开展检查工作。
(一)检查方式
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合同进度进行自查,填写项目执行情况材料(参考提纲见附件1),形成word电子版以及盖章后扫描的PDF文件(文件名:年度+项目名称+负责人)。学会将组织对项目进行重点抽查,现场考察。
(二)检查内容
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单位承担项目能力情况(包括单位科技研发力量、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模式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
三、项目验收
学会组织对2013、2014、2015、2016年度立项的广东省海洋渔业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科技攻关与研发类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一)项目承担单位准备项目验收材料。项目经费2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供项目的审计报告。
1、《科技攻关与研发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2);
2、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论文(需标注海洋渔业科技攻关与研发项目资助)、专利、应用证明等成果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如专项资金审计报告等)。
请将项目验收材料形成文件夹(文件夹名:年度+项目名称+负责人)包含以上内容清单的word电子版以及盖章后扫描的PDF文件。
(二)验收时间与方式
学会计划于2019年5、6月按照区域、单位等开展项目结题验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将验收申请函电子扫描版报送学会。不能如期申请验收的项目,需详细情况说明原因。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的执行情况报告、验收材料、验收申请函等材料于2019年4月30日前发送到学会邮箱。
五、有关费用
开展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有关费用,学会与承担单位沟通协调,以约定一定服务费等形式解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如项目承担单位有意向将项目验收与成果评价同时进行,请与学会及时联系沟通。
联系人:陈耀锋、潘重建、孙筱艾
联系电话:(020)34401047、13249738530
邮箱:gdscxh2015@163.com
 
            
 
                             二0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