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水产学会水生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 2026-7-16
关于开展广东水产学会水生物病害防治员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广东水产学会定于2026年9月开展水生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职业范围
水生物病害防治员五级。
二、报名与认定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8月30日。报考人员在“广东水产学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网站考生端”报名,经学会审核通过后,再到“广东政务服务网-技能广东”实名认证;
2.报名审核时间:2026年8月1日—8月30日;
3.认定时间与地点:2026年9月19日;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八路1188号,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白云校区)。
三、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水生物病害防治员五级: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水产养殖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高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2.年满16周岁,从事水产养殖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高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四、申报材料
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港澳人士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士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3.学历证明(含学历证书复印件,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等原件)。
①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提供人社部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的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截图。如无法在系统查验的,其学历真实性须由当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
③无法通过网上验证、遗失证书的,可使用户口簿作为学历证明材料(登记文化程度不低于高中的,提供户口簿本人页扫描件;登记文化程度为小学或无登记,但实际最高学历为高中及以上的,提供由毕业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或到户籍部门办理户口簿文化程度变更登记)。
五、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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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级别 |
认定科目 |
合计(元/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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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元/次/人) |
实操(元/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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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级 |
220 |
480 |
700 |
六、认定工作组织实施
认定报名和审核均通过网上系统平台,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广东水产学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网站考生端”(网址:https://gdscxh-jndj-ks.zjyun.org,操作手册见附件2)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报考材料。
2.通过学会审核后,报考人员缴费。
缴费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东水产学会
银行账号:4404920104000109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同福东路支行
备注需标明“姓名+认定费”。
3.报考人员缴费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技能广东(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OUPX/#/matterHandling,操作手册见附件3)实名认证,按要求填写“报名码(4efd1e03)”并保存提交,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可在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需重新修改提交。
4.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9月5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学会邮箱(gdscxh2015@163.com),纸质版一份邮寄到学会秘书处。
5.报考人员请于认定日期前7天内登录“广东水产学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网站考生端”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于认定时间开考前1小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认定地点参加考前准备工作。
七、成绩公布和证书管理
认定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当期认定成绩在学会网站(http://www.gdscxh.cn)公布。学会将印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数据于75个工作日内可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
八、其他事项
1.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学会将提前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期认定,报名费不予退还。下期报名需重新缴费。
3.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保留一年(自当期认定日期起算),保留期间报考人员可参加不合格的科目补考一次,需缴纳相应补考科目费用。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忠辉,020-34329790,13143370732
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20号28栋首层广东水产学会
附件:关于开展广东水产学会水生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pdf
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doc
2.广东水产学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网站考生端操作手册.pdf
3.广东政务服务网-技能广东报考人员操作手册.pdf
广东水产学会
2026年7月16日


